商标
36条后半段限定的时间范围是
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
我的理解是比如5/11期满,5/13正式发证,那讨论的这两天之间的事情,虽然我确实有点疑惑为什么要针对这个比较短的时间点专门陈述
36条后半段限定的时间范围是
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
我的理解是比如5/11期满,5/13正式发证,那讨论的这两天之间的事情,虽然我确实有点疑惑为什么要针对这个比较短的时间点专门陈述
我前面没说全()这后段说了三个意思
1.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5.13号起取得
2.对于5.13号之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原则上不予保护(即注册资本专用权不具有追溯力)
3.但是如果在此之前有恶意使用人擅自使用该商标,给注册商标专用人造成损失的(注意两个要件:恶意+造成损失)应当赔偿
至于为什么单独拉出来,是因为立法者的意思是对于“5.11-5.13”这三天内,基于一个“有限度的保护”
而对于5.11之前的,是完全不予保护(因为尚未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)
非常感谢解释,总之是正式注册才享有最靠谱的权益!
以下只是单纯好奇:那仅从法条上讲,5/11之前的恶意+造成损失的行为是不能损害赔偿请求的嘛(因为完全不予保护)?还是我理解错了…从实践中呢,可以从申请或者初审日就享有一定的权益嘛(比如损害赔偿)?
我只是学生,没有实操过所以不知道
但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项具有排他性质的权利,同一个商标你用了别人就不能用,对于这样的权利(法律上称为绝对权、对世权,类似地还有物权、人格权等)法律通常予以严格限制
因此,仅从商标法来看,是不能对没注册的商标进行排他地保护的
但这不代表你不可以寻求另一种途径的救济。比如,假如现在千星奇域这个商标尚未注册,但已经有一定影响力(这个需要米那边举证证明)。而我使用“干星奇域”的名字制作游戏,或者干脆我就用“千星奇域”的名字,并带有明显搭便车嫌疑(即引人误以为是米那边的千星奇域),可以适用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6条进行保护
商标法跟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关系挺紧密的,法律适用上两者有点藕断丝连那意思
理解了,再次感谢!!Thanks♪(・ω・)ノ
苍天啊大地啊,
能不能更新个头像来点惊喜
头像更新应该是各平台同步的,但b站一登录就会显示ip,不好说还差多少步骤(也有工作人员只是检查没忘记密码的可能),米一般周五放大,等等看吧,希望真的能有动静。我会首先观察米游社那个名字叫星布谷地的账号,无论如何肯定得把这个号拿回来才能谈头像的事
也可能只是诈一下尸,表示还有这么一个账号在(
大半年没登了,登录总是比不登强的,总之希望这次真的能有动静。
去查了一下发现鹿鸣有ip,明明我记得上次是发视频之前才有ip的,对不起刚说错了>人<
说到鹿鸣,老米我鹿鸣老婆的新视频新衣服什么的有在做对吧 能不能快点放出来让我康康我鹿鸣老婆的盛世美颜啊
业内还没吹风,周五真的会赢吗
我个人觉得蛋仔那波其实算是,加码一亿激励除了针对原ugc以外,我觉得也有防星布谷地的意思,毕竟星布谷地也是社交,风格也更偏低龄,也会有ugc内容
我觉得可能性还是有的。周一正好上班,而且尽量做到了不抢周三周五zzz崩铁的风头。
之前问过别人绝区零首曝pv发之前,米游社就已经建立了分区。所以看米游社就知道了
星谷也要搞ucg的话应该和原ucg基本上同步吧,有没有星谷先一测给原来点数据支持的说法
今天也是望眼欲穿的一天,我急需一个种菜休闲的游戏啊啊!暑假来了,还不发PV吗?好歹画个饼啊,画饼会不会!
不要急,欲速则不达,耐心等待